2023年10月18日晚,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系列针对投行机构的处罚决定,这一消息迅速在金融界引起了广泛关注,此次处罚共涉及11家券商投行机构,包括中信建投、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中航证券、中原证券、开源证券、东北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总计开出了19张罚单,并对43名直接责任人员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这一系列处罚不仅彰显了证监会对于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问题的严格监管态度,也再次提醒了市场各方中介机构必须切实履行“看门人”责任。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行机构在推动实体经济融资、促进市场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投行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了内部控制不严、尽职调查不到位、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了落实中央金融监管工作会议提出的“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监管要求,证监会今年组织了对部分证券公司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情况的现场检查,旨在通过严格的监管措施,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提升资本市场的整体质量。
从检查情况来看,虽然大部分证券公司较为重视投行内控基础制度建设,由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合规构成的“三道防线”内控体系运行总体有效,项目执业质量水平有所提升,但仍有部分投行机构存在内控把关不严、尽调核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债券承销项目,一些项目在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未能全面落实勤勉尽责的要求。
1、中信建投:证监会指出,中信建投在部分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有效督促发行人做好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内核未充分关注项目风险,对外披露招股说明书实质修改后内控未再次审批等,证监会决定对中信建投及其分管投行业务高管刘乃生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因质控未对部分风险及异常交易情况、项目底稿缺失或不全等情形充分关注,质控环节对财务数据异常及审批把关不严,时任质控部负责人贾新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银河证券:银河证券因在部分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识别出个别项目非市场化发行,个别项目债券发行结果公告未披露银河证券认购债券情况,个别员工通过他人代领年终奖金逃避缴纳税款,薪酬递延支付执行不到位,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对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问题,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时任分管债券业务投行委副主任韩志谦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海通证券:海通证券在部分项目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投行立项环节把关不严,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投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完善,因此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4、光大证券:光大证券因存在部分项目质控对项目风险、尽调底稿把关不严,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内控关注问题,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5、中航证券:中航证券因存在质控负责人同时参与项目承做、质控验收不到位、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时任质控负责人陈静和时任内核负责人吴永平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6、东北证券:东北证券因存在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严、未建立完善对外报送文件核查把关机制、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等问题,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梁化军、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王铁铭和时任内核负责人王爱宾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7、开源证券与中原证券:开源证券和中原证券因违规问题多、情节严重,被证监会采取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实吸取教训,开源证券的违规行为包括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募集说明书中存在误导性陈述;在承销多项绿色债券时未审慎核查把关,造成债券发行人违规融资、重复融资,约定用于绿色项目的资金被挪为他用;在多个投行项目中质控核查把关不严,中原证券的违规行为包括在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原质控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