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丰学校食堂承包商因严重违反食品安全规定,被当地相关部门处以578万元的巨额罚款,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这起事件不仅揭示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也再次敲响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的警钟。
事件背景
昆明长丰学校是一所股份制民办完全中学,学校举办方为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8月,学校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这一决定却为后续的食品安全问题埋下了伏笔。
2024年10月16日,长丰学校食堂被曝出提供变质猪肉给学生食用,家长纷纷反映食堂鲜猪肉片有异味,甚至有家长指责“整盆肉都是臭的”,这一消息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不满和担忧。
调查与检测
针对家长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官渡区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长丰学校食堂展开了全面调查,调查组邀请了第三方专业机构——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涉事批次鲜猪肉片进行了同步检验。
检验结果显示,该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高达23.8mg/100g,远超国家规定的标准(≤15mg/100g),因此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挥发性盐基氮是评价肉类新鲜度的重要指标,其含量越高,说明肉类的新鲜度越低,变质程度越严重。
运输与存储不当
经进一步调查,涉事批次鲜猪肉为10月16日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符合基本的食品安全要求,在后续的加工、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的违规操作。
当日凌晨,猪肉在进行机器切片加工后,未做散热处理即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并在塑料袋中存放了近4个小时,随后,这些猪肉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了5个半小时,期间没有采取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措施,由于运输及存储不当,猪肉在高温下长时间暴露,导致变质变臭。
承包商与供货商的责任
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长丰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企业,在食品采购、加工及管理上存在诸多不妥,调查发现,该公司虽然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两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该公司却擅自承办了学校食堂,且未按照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
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食材采购上也未尽到应有的责任,该公司委托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食材供货商,但未能有效把控食品来源,采购了不达标的原材料。
学校的责任
长丰学校在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选择和管理上也存在严重问题,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
这一系列失误直接导致了学校食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处理结果
针对这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1、对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处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对该公司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
- 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
2、对长丰学校的处理:
- 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
- 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
- 责成长丰学校依法重组董事会,修订完善董事会章程,强化依法履职、依法办校。
- 指导学校完善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家委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校务公开等民主治校制度。
- 责令长丰学校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对长丰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
3、对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处理:
- 责令该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4、对相关部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