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发生了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家长们纷纷反映,学校食堂提供的猪肉存在异味,质疑食材的新鲜度和安全性,这一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经过官渡区联合调查组的深入调查,事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相关部门也迅速采取了严厉措施,对涉事人员和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事件背景
长丰学校是一所股份制民办完全中学,由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创办,该校位于官渡区,拥有一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每年的学费高达2万多元,学生们在食堂吃中餐和晚餐,每餐餐费为14元,自开学以来,不少学生反映食堂的饭菜口味不佳,甚至出现了肠胃不适、拉肚子的情况,家长们对此早有疑虑,但直到10月16日,当家长们发现食堂提供的猪肉散发异味时,这一疑虑才彻底爆发。
事件经过
10月16日,家长们纷纷来到学校,要求查看食堂的食材和加工过程,在现场,家长们发现待加工的猪肉片散发出明显的异味,质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家长们情绪激动,指责学校食堂“整盆肉都是臭的”,并立即报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官渡区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长丰学校食堂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组首先对家长反映的猪肉片进行了封存,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与原因分析
经过检测,该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23.8mg/100g)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5mg/100g),被判定为不合格,调查组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批次鲜猪肉为10月16日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在加工过程中,猪肉片在机器切片后未做散热处理,直接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并在塑料袋中存放了近4个小时,随后,这些猪肉片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了5个半小时,没有采取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措施,由于运输及存储不当,猪肉片变质变臭。
针对家长反映的食堂有“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问题,调查组也进行了详细调查,根据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疫检验证明,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包装标签上的“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并非生产日期,这一调查结果消除了家长们对进口冻牛肉过期的疑虑。
涉事企业与学校责任
调查组还发现,长丰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严重问题,该公司虽然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2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该公司却承办了学校食堂,且未按照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在食堂经营过程中,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管理不当,导致了此次事件的发生。
长丰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也存在严重问题,学校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食堂承包情况,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
处置意见与后续措施
针对此次事件,官渡区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和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被免职处理;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被立案调查;学校被责令重组董事会、修订完善董事会章程、强化依法履职和依法办校;同时责令学校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
对涉事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调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也被责令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昆明市纪委监委已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官渡区表示将认真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此次昆明通报学校臭肉事件不仅暴露了涉事企业和学校在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