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终现:职业打假人黄林羁押千日终获国赔52万
在法治社会的背景下,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当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长达1004天后,他的故事成为了法律与正义之间激烈较量的缩影,随着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和国家赔偿决定书的下达,黄林终于迎来了迟到的正义,获得了总计524,289.76元的国家赔偿,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464,289.76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0元,这一事件不仅引发了社会对职业打假行为的广泛讨论,也再次凸显了法律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重要作用。
黄林的打假生涯始于2015年,那时他还是一名在广东惠州务工的普通工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新闻中看到了职业打假人的成功案例,这不仅让他看到了揭露市场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可能性,也让他意识到这是一条可以合法赚钱的道路,黄林开始自学相关法律知识,逐渐走上了全职打假的道路。
黄林的主要目标是无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他频繁往返于惠州和东莞之间,利用两地市场的差异,购买了大量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这些食品中,不少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违反了中国的食品安全规定,黄林通过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在监管部门的调解下与商家协商赔偿,成功获得了多笔赔偿款,据统计,在2017年至2018年的两年间,黄林通过打假行动共获得了超过二十万元的赔偿。
黄林的打假行动并非一帆风顺,随着他举报次数的增多和赔偿金额的累积,他的行为逐渐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羁押,随后被刑事拘留并逮捕,一审法院认定黄林通过举报后利用商家对食药监处罚的担忧,多次向商家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
面对这一判决,黄林坚决不服,他坚信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打假行为,而非敲诈勒索,他提起了上诉,案件被发回重审,经过重新审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改判黄林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但黄林依然坚持自己的清白,再次提起上诉。
经过长达四年的法律抗争,黄林终于迎来了转机,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法院指出,虽然黄林的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根据刑法的谦抑性原则,黄林的行为不应予以刑事惩处,法院判决黄林无罪。
这一无罪判决不仅是对黄林个人权利的维护,更是对职业打假行为在法律上的重新定位,它表明,在法律尚未对职业打假行为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类似行为应如何界定仍是一个亟待厘清的问题,但无论如何,公民在行使合法权利时,其权益都应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随着无罪判决的尘埃落定,黄林也迈出了向国家申请赔偿的步伐,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0元,共计524,289.76元,这笔赔偿款虽然无法完全弥补黄林失去的四年时光和身心创伤,但至少是对他无辜被羁押的一种补偿和安慰。
黄林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未作出道歉表示不满,他认为,自己因被错误羁押而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名誉损失,法院应该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更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为此,他已于2024年9月8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理赔偿事宜。
黄林的故事引发了社会对职业打假行为的广泛讨论,支持者认为职业打假人通过揭露市场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反对者则认为职业打假人往往以牟利为目的进行打假行为,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和法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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